本网讯(通讯员 谭元贵 郑亚杰 邓传铎)
一份未能完全履行的购销合同、两家曾经合作愉快的公司、将近2000万元的预付款。这场官司需要打多久?要花多少钱?怎样快速低成本要回预付款项?
“郑法官,我们公司应付给武汉物流公司的第一笔执行款今天已经转账了,是足额的200万,请您帮忙通知对方领取……”面对两家企业的“两难”考卷,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给出了“双赢”的答案——用时25天、调解结案、及时履行。
2023年5月,武汉某物流公司与长江某投资公司签订砂石料购销合同,约定由长江某投资公司向武汉某物流公司销售砂石料,在长江某投资公司收到预付款后,根据采砂计划及实际生产的砂石量向武汉某物流公司发出提货通知。合同签订后,武汉某物流公司向长江某投资公司预付货款3400万元。截至2023年9月,长江某投资公司累计向武汉某物流公司提供193275.25吨砂石,经双方结算,预付货款结余18919107.11元。此后,长江某投资公司未再向武汉某物流公司供货,经武汉某物流公司催告,长江某投资公司未能完成供货义务。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武汉某物流公司诉至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判决长江某投资公司返还货款。
案件审理过程中,武汉某物流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巴东法院审查后,依法对长江某投资公司的账户进行了冻结。
因本案涉案标的额较大,如果不能妥善及时解决双方矛盾,一判了之,不仅武汉某物流公司的债权不能立即实现,还会给长江某投资公司的继续经常造成重大影响。承办法官郑永娥了解案情后,固定双方证据,明确争议焦点,在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拟定调解方案。
“这么大一笔货款,对公司经营造成了很大影响,资金占用利息肯定要给付。”调解室内,虽然双方对解除合同达成一致,对应退预付款总额也没有争议,但武汉某物流公司坚持要长江某投资公司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经承办法官耐心劝导,武汉某物流公司资同意放弃金占用期间利息,唇枪舌剑的紧张氛围暂时消弭于无形。
“都十个月了,利息我们也放弃了,必须一次性全额支付。” “目前企业出现困难,资金紧张,一次性支付确实有困难,只能分期支付。”还没等大家松一口气,调解工作再一次被卡住。
双方各执一词,眼看前期争取到的和解基础面临着瓦解的危险,承办法官马上对双方进行分别调解,以稳住局势,避免再起争执。“大家各自退让一步,毕竟大家过去是友好的合作伙伴,而且对方也一再表示是他们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企业经营的困难需要相互理解,毕竟已经拖欠了这么久,争取和解对企业经营各方面都有好处,但是和解也要拿出诚意,在15天内先支付200万。”
经过多轮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长江某投资公司在7月31日前支付200万元,剩余款项在10月31日前分三期履行完毕。
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从“短兵相接”到“握手言和”,用时仅25天。武汉某物流公司已于7月31日领取了第一笔执行款200万元。
“涉企纠纷的化解不能限于一纸裁判,更重要的是真正解开症结,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让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保障和实现。”巴东县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给涉企案件当事人一份“双赢”的答卷,法官们一直在努力。
(湖北省巴东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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