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巴法轩 野综治 邓传铎)
工人付出劳动获取报酬乃天经地义。然而,部分“老板”却常以“大环境不好,没赚到钱”为托词,拖欠工资,妄图将经营亏损风险转嫁给劳动者,这种行径严重践踏法律与道德底线。
在龚仁(化名)等26名劳动者与巴东县某有限公司、吴亮(化名)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吴亮的所作所为引发公愤。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协调时,他虽与劳动者确认了未发工资的数额,却编造借口“装可怜”,故意拖延;法院调解时,他不断恳求宽限期,获得谅解后又“打太极”,消极应付;待调解书履行期届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他竟外出“玩消失”,试图逃避责任。
“血汗钱,不能拖!”龚仁作为26名劳动者代表,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吴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查,依法对吴亮作出逮捕决定。不久后,吴亮被抓获归案。
身处看守所的吴亮终于认识到错误,当即表示愿意处理工资问题,并委托胞兄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劳动者谅解。
最终,在家属协助下,吴亮一次性履行完26份调解书内容,26名劳动者足额拿到劳动报酬后撤回刑事自诉。该系列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笔者语:劳动报酬不仅关系劳动者个人与家庭生计,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损害的不仅是用工单位的信誉,更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同时,也提醒广大劳动者,遭到恶意拖欠工资时,要做好证据收集,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既是对恶意欠薪行为的严厉惩戒,也给广大用人单位和个人敲响警钟:唯有诚信经营、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才能共同营造良好的劳动用工环境,才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巴东县法院也将持续开辟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发挥对恶意欠薪行为的刑事威慑作用,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打击力度,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湖北省巴东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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