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办案中追赃挽损10.43万!
巴东县融媒体中心 巴东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字体:[] [] [] [打印] [关闭] 发表时间:2020-11-26 09:24:28.0  推荐人:常乐宝  推荐老区:北京市.市辖区.石景山区  来源:今日老区

本网讯(通讯员 邓传铎) 近年来,革命老区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不断更新办案理念,做优刑事检察,履职尽责,把追赃挽损作为办案的工作重点,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切实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来共办理非法集资、诈骗、盗窃等相关案件13件25人,追赃挽损677.3143万元。

近日,巴东县检察院依法对倒卖银行卡非法获利的犯罪嫌疑人冀某批准逮捕。

网络诈骗牵出“卡商”团。

2020年9月15日,巴东县受害人黄某(某村村主任)收到一个昵称为“某书记”的QQ号好友申请,因平时有联系,看到头像是某书记照片便放松了警惕,通过好友添加后,对方以某书记名义称一时走不开,急需支付一笔工程款,并向黄某提供了收款银行卡账号,黄某一次性转账12万元后,对方再次要求转账9万元,黄某心生疑虑当即电话向该书记核实,发现被骗并第一时间报警。

同年11月4日,该案移送巴东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办案检察官通过审查发现,2020年8月起,李某某(取保候审)先后将自己收的28张银行卡通过冀某卖出获利,李某某、冀某明知这些卡卖出后或被用于网络赌博或网络诈骗洗钱。 2020年9月15日,李某某得知自己卖出的银行卡上来了钱,其明知该款可能系违法所得的情况下,将该卡中12万元取出占为己有,其中分给冀某1.48万元。

为最大限度减少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办案检察官通过介入侦查,要求侦查机关及时从李某某、冀某处追缴赃款,详细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鼓励二人积极退赃退赔,获取从轻处罚的机会,最终李某某、冀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赃款共计10.43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郑重提醒: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而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等逐渐成为其背后的“黑灰产业链”。注意注意注意!这些手机卡、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后,自己也会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砸晕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同时也要遵纪守法,莫被“来路不明的金钱”诱惑,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湖北省巴东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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