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药店开展拆零销售退热药品的通知

字体:[] [] [] [打印] [关闭] 发表时间:2022-12-29 20:05:37.0  推荐人:张金霖  推荐老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来源:今日老区

霞浦融媒 霞浦新闻网 2022-12-28 22:00 发表于福建

关于鼓励药店开展拆零销售退热药品的通知

全县各零售(连锁)药店:

为缓解近期霞浦县群众购买退热药品难的问题,就扩大退热药品保障面,鼓励药店采取拆零方式销售紧缺药品(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洛索洛芬、酚氨咖敏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药品零售企业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通过各式渠道采购新冠病毒治疗相关药物,对目前急需但供应数量又有限的退热药品,倡导通过按需拆零销售方式进行零售供应,将有限的药物提供给急需退热的人群,以缓解退热药购买难问题。

二、按需拆零销售,各药品零售企业结合自身的药品采供应实际,对当前紧缺且符合拆零销售要求的退热药品采取拆零方式进行销售,尽可能扩大防疫药品的保障面,防止部分人过量购药或囤药,影响药品短缺群众购药用药需求。同时,药店应按要求做好拆零药品销售管理,在拆零药品销售期间,应有驻店药师或执业药师开展安全用药指导。拆零药品应标明生产批次、有效日期等药品信息,应附有药品使用说明书的复印件,确保合理用药、规范销售拆零药品。

三、药品零售企业应对购药群众做好劝导、引导工作。持续向公众传导以治疗需求为导向的防疫药品使用理论,劝导购药群众不要集中购买某一品种的急需药品,合理引导群众购买含同成分或者同类药品。避免个别药物(如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出现哄抢及滥用,避免加重群众购药焦虑。

来源: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编:李巧鸿

编辑:温涛霖

审核:郑小倩

监制:卢 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