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落网!霞浦公安严查!

字体:[] [] [] [打印] [关闭] 发表时间:2025-10-17 21:10:22.0  推荐人:张金霖  推荐老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来源:今日老区

自开展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以来,霞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重拳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森林警察大队连续破获两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切实筑牢野生动物保护防线。

2025年8月中下旬,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工作中获悉线索:李某、李某保、杨某保、雄某堂、杨某桥等5人存在非法狩猎嫌疑。确认线索后,办案民警迅速出动,经分析研判、周密部署,成功在辖区将李某、李某保、杨某保、雄某堂、杨某桥等5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

到案后,李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对其违法使用禁用的猎捕工具到三沙镇、松港街道附近山场猎捕野生画眉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非法狩猎、贩运、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均属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请广大群众自觉增强生态保护意识,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野生动物,共同守护好生态家园。

普法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情节特别严重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价值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价值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来 源:霞浦公安

编 辑:黄光华

责 编:李巧鸿

审 核:郑小倩

监 制:林 喜

总监制:陈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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