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举行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指导意见》发布会

字体:[] [] [] [打印] [关闭] 发表时间:2019-10-29 21:55:23.0  推荐人:牛梅  推荐老区:北京市.市辖区.石景山区  来源:今日老区

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光看农民口袋里的票子有多少,更要看农民的精神风貌怎么样。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为了有效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树文明新风,最近,中央农办牵头,联合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这个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文明乡风建设工作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安排。 乡村振兴不振兴,要看乡风好不好。近年以来,各地在革除农村陋习,树文明新风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天价彩礼“娶不起”、豪华丧葬“死不起”、名目繁多的人情礼金“还不起”以及孝道式微、农村老人“老无所养”等问题还大量的存在。这些农村社会不良风气的蔓延,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巨大的家庭负担,实际上它也扭曲了社会的价值观。广大干部群众热切盼望出台相关的措施,来抵制歪风、弘扬正气。 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农民群众最为关心的现实问题。《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这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今后一段时间一些重点的工作举措,主要内容有: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文明乡风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项重要的任务,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深入研究当前婚丧陋习、孝道式微等问题的形成原因,建立管用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要以党风政风引领农村新风,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责任,要充分发挥好农村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坚持依靠群众。农民群众是文明乡风建设的主体,要增强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有效发挥村民自治的重要作用,创新工作措施和方法,让群众真正成为这个新风的制定者、执行者、评议者和受益者,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 三是要依法依规。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必须加强制度保障,实施有效管理。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中要增加文明乡风建设的相关内容。对不赡养、虐待父母等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出台有关政策措施要符合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内容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有关约束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要符合村民自治程序和规范。 四是加强教育引导。要深入教育宣传和发动群众,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加强文化引领、强化价值认同,注重实践养成,建立激励机制,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寓教于乐、寓教于行、寓教于事,把中华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观念转化为农民群众的行为习惯和准则。 五是坚持因地制宜。“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推进文明乡风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相适应,充分尊重当地习俗,充分考虑群众习惯和接受程度,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部门协同联动,我们的目标是力争通过3到5年的努力,文明乡风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农村陈规陋习蔓延势头要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社会风尚要更加浓厚,农民人情费支出这方面要明显减轻,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要让农民群众在这方面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全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