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

字体:[] [] [] [打印] [关闭] 发表时间:2021-10-02 21:14:02.0  推荐人:张金霖  推荐老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来源:今日老区

名城霞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委规划〔2021〕118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现将《霞浦县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霞浦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霞浦县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霞浦县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划〔2021〕1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及宁德工作系列重要指示,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全力推进政策体制改革创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生产要素有序流动,探索出一条具有霞浦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

(二)发展目标。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初步建立,城乡生产要素有序合理流动,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建设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基层综合治理得到加强,公共事业均等化发展初显成效。到2025年,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基本建成,试点任务有力推进,制度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城乡融合局面初步形成。

二、试验举措任务

1.打造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紧抓霞浦被列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契机,依托福宁湾垦区、滨海新城和霞浦经济开发区等,发展特色产业、新兴产业,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跨界流动和高效配置,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的先行区和核心区。优化福宁湾垦建规划,提高土地利用率,推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核心区建设。规划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提升带动农业多元化发展。拓展霞浦经济开发区“一区多园”模式,以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时代科士达、邦德合成革等项目为引擎,建设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等基地。围绕生态型滨海工贸旅游城市建设,加快推进霞浦县福宁湾滨海新城及基础设施PPP项目建设,推进县医院新院尽快投入使用,加快滨海学校建设,推动新城商贸物流发展,全面提升城区的综合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工信局、商务局、教育局、住建局、福宁湾滨海新城建设和产业发展管理委员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松山街道。(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光影特色小镇和多重核心景区、东冲半岛省级风景名胜区、“海上千岛城” 的“三步走”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打响“国际滩涂摄影胜地、国际海(矶) 钓基地、国际山地马拉松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五个品牌。落实全域旅游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大京、高罗、马刺岛、罗汉溪、杨家溪、玉潭樱花谷等龙头景区建设,实现A级景区WiFi全覆盖。建设县体育中心和足球基地,规划建设一批摄影旅游点,持续开展“海参嘉年华”“中国(霞浦)国际海洋文化摄影周”等活动。推动民宿产业发展,打造三沙光影民宿公园,做好“旅游+摄影+民宿+景区+文化+体育”融合文章,深挖古堡、古厝、诗歌、闽剧、海洋等特色文化。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教育局、海洋渔业局,各乡镇(街道)。

3.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深入推进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和海洋渔业转型升级,完善海洋渔业基础设施,打造霞浦特色“海上牧场”。规范健全水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提升“霞浦海带”“霞浦紫菜”“霞浦海参”等渔业品牌知名度。提升千亩高优农业示范园,建设葛洪山晚熟荔枝园等名特优果蔬生产基地和观光采摘园。推进花卉苗木产业化发展,加快花卉盆景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生态茶园建设,打造“霞浦元宵茶”“霞浦白茶”等茶叶品牌。努力培育多主体参与、多业态打造、多要素集聚、多利益联结、多模式创新的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专业村,重点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探索开展供销社融资贷款及担保业务,建设牙城供销社惠农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乡镇(街道)。

4.优化提升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强化乡镇集镇平台支撑,发展本地特色产业,启动乡镇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积极鼓励各类企业和各类资金参与特色小镇建设,突出提升三沙光影特色小镇建设,加快推进福建三沙湾对台合作。探索创新美丽乡村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模式,发挥三沙省级乡村振兴试点镇和15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28个县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高标准建设山海行摄、东冲半岛休闲旅游、东吾洋渔旅融合、畲香茶韵四条乡村振兴示范带。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三沙湾片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

5.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实行城乡路网场站一体化规划,建设铁公机联运、站城一体、零距离换乘的互联互通综合交通网络。主动融入闽东北经济协作区发展,新建溪南铁路支线及沿海货运专线,全力争取温福高铁走向霞浦贯通方案。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与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包项目、“东海1号”东冲半岛风景观光道项目,建好扶贫振兴PPP包工程,建成东冲路和三沙疏港公路,构建以县城为中心的一小时城乡交通圈。健全城乡公路一体化管护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道路管护。推动公交线路向乡镇延伸,大力发展镇村电动公交,完善“村村通”运行机制,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发改局(铁办)、文旅局,各乡镇(街道)。

6.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全域供水一体化、供水产业一体化、建设管理一体化,重点推进“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力争通过5年时间,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和溪南半岛、东冲半岛大水网连通,形成城乡供水同步发展新格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水投公司,各乡镇(街道)。

7.推进城乡信息一体化。抢抓“新基建”政策机遇,启动“智慧霞浦”平台建设,实现全县数据“一张网”新模式。大力推进“智慧城管”“智慧医疗”“智慧海洋”等智能化应用示范项目,提高县乡两级公共事务管理水平。加快实施城乡5G站点建设项目,实施城乡5G网络全覆盖,无盲区。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公安局、工信局、城管局、城投公司。

8.推进城乡污水垃圾处理一体化。编制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一体化规划方案,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网修复等工程,加快推进护城河、罗汉溪、三河流域等水体整治,推动城区及部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加快推进霞浦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城乡垃圾转运及场站一体化建设,完善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机制。推行中心城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动三沙镇全镇域垃圾分类,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9.推动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化。适时修编城区、乡镇教育和学前教育专项规划等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城乡学校,加快教育PPP项目建设,全力保障学位供给。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制定实施农村学校校长管理改革试点方案,促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推行城乡教育联合体,试点采用代办学模式,加大教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放宽引才政策,通过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吸引优秀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资深教师到乡村一线,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人社局。

10.推动城乡公共卫生均等化。持续深化县总医院建设,健全完善医疗卫生长效投入机制,建立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统筹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并重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完善基层卫生人才考聘、培养和村卫生所室人员“乡聘村用”政策,逐步提升偏远乡村医护人员待遇。建成县医院新院并投入使用,完成县中医院异地搬迁,推进城乡医疗卫生项目建设,争取省级医院“传帮带”,推进霞浦高水平医院建设。加快县域心电诊断中心、远程诊断服务中心等“六大中心”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双达标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人社局、县总医院。

11.推动乡村公共服务便捷化。推进乡村便民代办点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和规范审批事项,拓展网上审批,打通乡村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建立城乡全区域生态环境“331”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托智慧霞浦城乡融合综合指挥平台,统筹巡查、监管、执法三方联动,实现一个平台统一指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巡查队伍、监管队伍、执法队伍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企业化管理、公司化运营、全民群治”的方式,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全域的智能化服务网络。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城管局、城乡生态环境“331”综合治理协调办,各乡镇(街道)。

12.推动城乡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党建统领的基层治理领导体制,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县乡(镇)两级党委城乡社会治理委员会,强化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基层治理方式,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探索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统筹整合农村“六大员”,设立长期性岗位向社会公开选拔农村文职人员。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村(社区)干部“基础工资+绩效考核报酬+职龄津贴+村集体经济”报酬体系。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3.推进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城区更新改造,解决城区基础设施短板问题,改善提升城区生产生活环境。合理规划功能分布,建设公建配套设施,逐步分片实施,实现更新改造后社会和经济总价值提高。在改造方案编制中适度、合理设定规划指标,在规划单元内采取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的方式实施改造。完善霞浦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体系,加强霞浦历史文脉的保护,申报历史文化古街和历史文化名城。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松城街道、松港街道、松山街道。

14.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迁徙落户。进一步放开放宽县城区和建制镇户口迁移政策和落户准入条件,实行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稳定职业或经济来源为落户基本条件的“户口准入制”。保障进城镇迁徙人口在流入地平等享受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推进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制度,加快流动人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15.建立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加大引才入乡政策吸引力,支持鼓励各层次人才回归,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吸引农创客、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返乡创业。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积极搭建专家服务基地、大学生实践基地等平台载体。针对急需人才适当放宽事业单位“凡进必考”政策,支持城区科教文卫等技术人员服务乡村,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乡村一线流动。优化完善乡村振兴指导员、科技特派员选派和管理制度,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鼓励和支持退休医生、教师、农技员等入乡服务,发挥余热。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发改局(科技局),各乡镇(街道)。

16.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生态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全面调查、动态监测、统一评价的制度,科学界定水流、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及权利。全面调查霞浦生态系统为人类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最终产品与服务及其经济价值,形成霞浦生态产品价值地图。

责任单位:霞浦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7.探索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交易平台,通过政府对公共生态产品采购、生产者对自然资源约束性有偿使用、消费者对生态环境附加值付费、供需双方在生态产品交易市场中的权益交易等方式,落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挖掘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优势,推进森林碳汇交易试点工作,争取试点开展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逐步实现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探索金融机构对生态产品授信贷款机制,创新建立“生态信用存折”,建设海上生态信用渔区,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资金资本。

责任单位:霞浦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人行,各乡镇(街道)。

18.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严格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宅基地和地面房屋实行统一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建立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等机制。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担保、继承权。鼓励农村产权依法依规流转交易,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程序,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合理配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19.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持续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培养和打造经理人、经纪人、月嫂、民宿管家等人才队伍,增加农民群众工资性收入。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和附加值,助推小农户联结大市场。启动“村级集体经济培优 ”行动,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抓住我县在旅游民宿和海产品养殖、加工等产业的发展优势,结合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的机会,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选择1-3个基础比较好的村,试点推进党支部领办专业合作社工作,带领群众抱团发展产业,促进村集体和村民“双增收”。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重要意义,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积极实施举措,共同推动试验区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努力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霞浦县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相关部门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跟踪对接上级资金投向,加大城乡融合发展项目策划储备,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资金补助和地方政府专项债投放。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农业、土地等各项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城乡融合发展。

(三)健全推进体系。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主动对接上级有关部门,积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试验举措,细化具体项目,完成工作任务。倡导改革,鼓励创新,总结宣传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中的好经验、好作用,努力营造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互相协作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人民群众广泛支持的浓厚氛围。

来源:霞浦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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