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南派出所:“23862”,用步数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字体:[] [] [] [打印] [关闭] 发表时间:2020-10-18 16:33:40.0  推荐人:张金霖  推荐老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来源:今日老区

霞浦圈

" “我们平均每人一天都要走两万多步,希望多走一点路、多跑一条街、多入几户宣传能更到位,早日补全信息系统,实现为公安实战、社会管理、党政决策、服务民生提供信息支撑,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目标。”溪南派出所的民辅警在采集一标三实信息的时说道。 "

一标三实

伴随国庆中秋“两节”假期,加之疫情防控等因素,近日,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达到高峰,为切实保障辖区治安稳定,做好“一标三实”工作,溪南派出所组织警力加班加点,结合“扫黑除恶收官年”和“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深入辖区开展入户走访登记、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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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民警在霞浦县溪南镇霞塘村开展“一标三实”工作中,发现房屋管理人卓某、卓某玉、王某爱存在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登记租人信息,未给租住在房屋内的租客登记租客信息并及时报送租客的流动人口信息。房屋管理人卓某、卓某玉、王某爱的行为已经构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房屋管理人卓某、卓某玉、王某爱处予行政处罚。

此外,民警在推进“一标三实”工作的同时,针对今年诈骗多发、频发的情况,分发宣传单,结合实际案例向群众宣讲反诈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防护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最大限度减少诈骗案件发生。

民警提示:

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后七日内采集流动人口信息,并及时报送当地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流动人口离开居住地的,应当自离开之日起七日内将离开信息进行报送。同时也可以使用“福建治安便民”公众号平台或者“出租房屋自主申报”小程序进行自主申报登记。

来源:霞浦公安 整理编辑:霞浦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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